生飞秘书长指出,团体标准是标准化法改革的重要内容,协会作为第一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,目前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团体标准制度。一是应进一步明确团体标准的定位。团体标准就是立足于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需求,市场需求要有实践的基础,创新的需求要有科研的支撑。二是团体标准的体系框架应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标准保持一致,国标、行标、团标没有高低之分,只有目的定位不同。三是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。提出的团标要与认证认可行业有关,解决认证认可需求,带有一定的行业采用度;而不是仅仅解决一个机构拓展市场的需求。四是注重团体标准的使用的有效性。团体标准制定好坏,关键在团标在行业领域内由多少使用者,以及行业和社会的认可度。
陈悦副主任指出,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立项审议工作。认证认可标准是我们完善标准体系、落实高质量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。二是立项审议要坚持科学严谨。新《标准化法》第二条、十八条、二十一条阐述了团体标准地位、制定规范以及与国家标准等标准之间的关系,团体标准的制定要有相关方的参与,不能低于强制性标准。三是立项是标准制定工作的起点。立项审议工作非常重要,希望各位专家要在立项审查阶段起到“把关”、“纠偏”和“提升”的复合目标。
技术标准部介绍了团体标准工作开展情况,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提案单位团体标准提案情况汇报,根据《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审查委员会按照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两个领域对37项团体标准提案分别进行了审议,并投票形成了立项建议。根据审议结果,协会将于近期对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进行公示。
来源:中国认证认可协会